今年以来,已有多个省市推出或计划推出地方性城镇化措施。尽管具体政策有所不同,但大都涉及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支持措施,另有部分省市提出在城镇化过程中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专家表示,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人的主体性作用,需要大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地方政府应注意理性规划,发挥市场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决定作用。 重视公共服务 推进新型城镇化离不开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开资料显示在已出台及正在研究制定的城镇化规划中,大都涉及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内容。 以青海省今年5月完成的城镇化发展规划送审稿为例,“十二五”期间青海计划基本形成1个中心城市、3个次中心城市、3个一般城市、37个重点城镇、60个一般城镇以及其他40个建制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万套,基本解决城镇中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山东省今年3月提出,要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健全城市群协调推进机制,促进城镇集约化、网络化发展。对大城市地区,以中心城为核心,依托快速交通走廊和产业园区,建设若干新城区和新市镇,促进郊区城市化,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 除了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省市的城镇化涉及到户籍制度改革。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10月发布的有关中国城镇化调查报告显示,中国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27.6%,20年内农转非比例增长了7.7个百分点。该报告指出,户籍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束缚农民流动、阻碍城镇落户的制度性壁垒。 针对户籍壁垒,四川省今年5月出台的《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将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以推动城镇农民工公共服务均等化。 除此以外,广东省今年3月公布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降低城镇在就业、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积分制,加快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配套制度改革。据统计,目前广东户籍的外来人口约有2000万人,且主要集中在珠三角。与有户籍的本地居民以及城中村居民转为城镇户籍的人群相比,三类人群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很大不同。 建议产业先行 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自今年3月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已先后与安徽、深圳、四川等十多省市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或协议,关注点均为城镇化。 根据国开行与安徽省签订的《综合推进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合作备忘录》(2013-2015年)显示,双方将在安徽省9市+23县启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安徽将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园区产城一体化、现代农业、保障性住房、土地整治和土地储备等领域与国开行进行合作。 在已出台的部分省市城镇化规划中,多地提出了清晰的发展目标和步骤。21世纪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袁一泓在“2013中国新型城镇化案例研讨论坛”上指出,城镇化过程中如果政府介入过多,手伸的过长就容易造成目标难以达成。政府的规划如果不理性,加之社会资本、开发商盲目投资,城镇化建设则可能走向“空城”和“死城”。袁一泓认为,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政府从政绩驱动的角度将项目盲目做得过快过大。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则认为,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背景下,首先要产业先行,在产业发展基础上,再逐步推进产业新城,从而实现城镇化。产业新城的发展过程就是高端要素的集聚过程,需要投入资金、高端规划、科学招商,进而实现了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产业新城建设的成功要求开发主体以专业化开发能力作为保障,从而实现前瞻性规划、高水平开发、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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