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洪泉小传: 褚洪泉,男,汉族,1973年8月生,山东枣庄人,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民警,二中队民警、中队长,三级警督警衔。2013年1月,褚洪泉入选公安部高级人才库,被公安部聘为特约研究员、部经侦局兼职教官。 主要荣誉: 褚洪泉曾荣立个人一等功和三等功各1次、二等功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人民警察、济南市十佳百姓喜爱的公安民警等。今年5月,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本报通讯员 王勇力 刘晓宇 对褚洪泉来说,为了破案,通宵达旦加班是家常便饭。为了找到案件突破点,他经常渴了就喝矿泉水,饿了就吃方便面,累了就在沙发上躺一会儿。 从警17年来,褚洪泉破获多起经侦大案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60余名,追回赃款39亿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避免损失37亿余元。为侦破重大案件半年没回家 2007年10月28日,济正公司特大集资诈骗案案发,主要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 褚洪泉临危受命,负责专案审讯工作。为全面掌握案情,他直接讯问了全部500余名嫌疑人。为了让证据能相互印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他吃住在专案组,连续40余天没有睡过囫囵觉,半年时间都没回家。他通阅了2000余本案卷,制定出500余份讯问、调查提纲,弄清了全部犯罪事实。成功侦破案件后,专案组追回涉案钱款10亿余元。 2010年10月,褚洪泉负责侦办部督“12·15”特大银行卡案。他和战友们一举破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集窃取银行卡磁轨信息、非法买卖磁轨信息、克隆银行卡、盗刷银行卡于一体的跨国犯罪案件,摧毁犯罪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带破同类案件100余起。为外省无助群众追回被骗钱款 “时刻把群众的冷暖记在心间。”这是褚洪泉常挂在嘴边的话。 2005年2月,浙江农民老许被骗走9万元后,独自一人在济南打听犯罪嫌疑人的下落。 了解情况后,褚洪泉主动给老许打电话。几个月后,案子有了眉目。他立即通知已经回到浙江的老许,既意外又激动的老许恨不得马上赶到济南。 “等抓到犯罪嫌疑人再来吧,尽量减少开支!”褚洪泉阻止了他。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为了让老许少花钱,褚洪泉跟他说:“你坐火车来吧,我几个小时就能办完,下午你就能回去!”就这样,老许只来了一趟,就解决了全部问题。 2012年3月,根据群众反映经常接到销售假发票短信的情况,褚洪泉带领民警成功捣毁两个制售假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查扣**器50余台、电话卡1万余张、假发票10万余份,涉案金额10余亿元。不断创新推广经侦工作方法 一花独放不是春。作为经侦工作领域的专家,褚洪泉深知将实战经验总结为常态化工作方法,进而予以推广,由此培养专家型团队,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经济安全。 工作中,他创新推广“AB角”侦查运作模式,在侦办每起案件时,办案民警都分“AB角”;“A角”不在时,“B角”补缺;“AB角”都不在时,中队长补缺,最大限度提高侦破工作效率。他探索形成模块化办案模式,要求民警实施“流水线作业”,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他总结了视频调查、模型比对、关联信息碰撞、以卡找人、以物找人等5种技战法,创新推出“订单式举报,要约式取证”工作法,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 2012年1月,褚洪泉带领战友一举破获“9·22”特大金融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追回涉案钱款2000余万元,为群众避免损失6亿余元。根据案件的特点,他通过比对和排查,共查出69起、涉案总金额达2亿余元的类似案件,并于2013年1月4日成功拦截了一起利用同样手段诈骗3000万元的案件。 图为褚洪泉(左)在整理缴获的涉案物品。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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