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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孟伟阳
不久前,上海虹口区提篮桥街道的黄家五兄妹迎来了旧改,老房是已故母亲名下的私房。对于利益分配,五个兄弟姐妹虽然都有份额,但想法并不一致,尤其是老大黄翔因为有政策之外的要求,所以一直拖延不签约。经过调解员罗奇梅的再三的劝解,五兄妹同意搁置争议先签约,然后选了一个位置较好的安置新房,并约定了再次调解时间,以确定最终的分配方案。
““僧多粥少”的现状使得部分家庭难以签约,进而影响整个旧改进程。我们调解员就是要帮助旧改的群众捧回‘蛋糕’、分好‘蛋糕’。”罗奇梅告诉记者。罗奇梅是一名退休法官,喜欢管别人“家务事”的她如今是虹口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带领团队参加旧改征收过程中的纠纷调解工作。同罗奇梅一样,梁惠英也是一名主动参加虹口区旧改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梁惠英总结的“爱心、诚心、细心、耐心、用心、恒心”的“六心”工作法目前已经在全区推广。
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虹口区实施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十二五期间已完成旧改面积2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9500余户。
记者了解到,旧改工作的症结在于,旧改家庭存在各式各样的矛盾及特殊情况,使得其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就利益分配难以达成一致,进而使得外部签约“卡壳”并影响动迁整体进程。
好在旧改伊始,虹口区司法局就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旧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法律服务保障旧改定位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所在,并确立了以人民调解化解旧改家庭房产权属、财产争议纠纷为主要任务,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多种法律服务手段综合运用,促进旧改工作顺利推进,努力实现政府公共治理、公民有序解决争议的思路。
虹口区司法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虹口区今年共有参与旧改15名人民调解员,先后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93人次,调解动拆迁家庭内部矛盾纠纷596件,达成调解协议并自觉搬迁350件,成功率达59%。
虹镇老街地块某号为冯某单位分配房,承租人也是冯某,户籍人口为冯某一家三口及其嫂杨某。杨某是安徽人,户籍随冯某哥哥迁入上海时无处落户,冯某同意助其户籍附条件迁入自己承租的房屋,即哥嫂承诺户籍迁入后对房屋无居住权。旧改签约后冯某取得补偿款总计120万元,而杨某要求分得其中的40万元并阻碍搬迁,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律师充分取证后认为,冯某拆迁补偿款的取得未因杨某户籍迁入而增加,且杨某户籍迁入是附条件的,即不拥有房屋的居住权,且该房屋的来源与杨某无任何关系,基于上述理由,判断杨某不属于同住人。律师代冯某向法院主张权益,最终法院也支持了律师意见。
“我们的努力让居民多了一条依法解决司法强制执行矛盾的司法救济途径。”游明兰表示。据其介绍,在虹口区司法局的组织协调下,律师不仅参与代理、审核、认定、咨询、调解等实务工作,还能够为指挥部、征收事务所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进而保证政府在旧改工作中的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此外,在做好旧改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虹口区司法局还整合各方资源,选派律师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等,以社会公信人士的身份担负起了参与旧改方案听证、裁决听证的任务。
虹口区区长曹立强认为,没有旧改的速度就没有民生改善和发展的速度。司法局将法律服务资源运用到虹口区旧城改造工作之中,一方面帮助群众在法律、政策的范围内实现利益,另一方面帮助群众按照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从快分配利益,进而为旧改提速提供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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