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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马超 通讯员徐亨华邸宪刚
经营17年的酒厂效益不佳,为扭转颓势选择造假,将食用酒精和各种香料添加剂用自来水简单勾兑灌装,就成了“高档白酒”。经销商明知所谓“高档白酒”是假酒,但仍然抱着“只要喝不死人就行”的心态赚取非法利益。
2013年年底,经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笪某等12人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7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处12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
在此之前,该案主犯朱洪保、朱洋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句容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7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200万元。至此,这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金额达380余万元的系列制售假酒大案全部审结,14名被告人罚金合计达1012万元。
经营无起色选择造假 朱洪保是句容市北洋酿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注册了“泰公池”商标,生产自己的品牌白酒。由于生产工艺所限,其生产的白酒口感不佳,再加上经营模式陈旧、宣传力度不足等原因,至2009年,经营17年的北洋公司旗下系列白酒一直被消费市场定位为低端产品,销量也不如意。
眼看公司效益毫无起色,朱洪保有点坐不住了。本应从提高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下功夫,朱洪保却急功近利地选择了另外一条路——造假。
2009年,朱洪保开始生产假酒。他首先从江苏省无锡市的王某、华某、徐某、徐某某和滕某处购买非法印制的与知名品牌白酒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标识及外包装,在此期间,他请来刚毕业的儿子朱洋帮忙联系商标的设计及记账等工作。
随后,朱洪保买来食用酒精和各种香料添加剂,通过与自来水简单勾兑,将这些勾兑的酒灌装进事先清洗好的回收瓶内,在对产品有无杂质进行简单地目测后,再经包装,一瓶瓶“名牌白酒”就这样产生了。
造假售假形成产业链 有了“产品”,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销售。为了让经销商批发贩卖自己生产的假酒,朱洪保采取了两个手段,一方面他私刻知名白酒生产企业公章,伪造贴牌加工协议和授权委托书,让经销商相信自己的生产资格;另一方面,他向经销商开出低于市场数倍的价格,让经销商感觉有利可图。
经验丰富的经销商一眼便看出其生产的白酒有问题,但在利益驱使下,还是有很多经销商选择销售这些假酒。他们选择销售的理由是,“只要没有大问题,喝不死人就行”。
就这样,朱洪保、朱洋先后联系到笪某等12名白酒经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在此期间,这些经销商会将“产品”销售情况反馈给朱洪保,以帮助其确定下一步生产品牌及数量。由此,一个庞大的生产、销售假酒网络逐渐形成。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朱洪保经营的句容市北洋酿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及仓库内查获泸川老窖、杏花村等74个品牌的白酒共计12407箱,涉案金额达380余万元。
经质监部门抽样检测,其中46种品牌的白酒不合格。另据相关企业品质和商标认定与鉴定,结论为74个品牌的白酒均为假冒仿制产品。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要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就要从强化执法检查、提高制度刚性化入手,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增加违法成本以提高对犯罪的震慑力。此外,还要通过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责任的形式对其形成有效制衡。
“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通过普法宣传等手段让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在面对违法行为时,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只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才能确保食品领域长治久安。”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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