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陈丽平 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公安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将继续推动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修订以及惩治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方面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完善讯问录音录像等规定。 去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公安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制办、高法院、高检院等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正抓紧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要根据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研究修改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等。 报告介绍,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人民警察法与公安机关组织机构和队伍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以及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并就惩治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立法的必要性进行论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同时,大力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完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定,制定下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以保证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目前,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报告提出,下一步将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事前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执法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盗抢、伤害等常见、多发案件,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涉黑等重大案件,网络、电信、金融犯罪以及跨国犯罪等新型复杂案件,制定证据收集、固定、保存、审查等环节的工作指引,引导民警规范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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