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稀土弃S舜元“改嫁”银润投资引发的纠纷继续发酵。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有利于晨光稀土与银润投资的裁定,再度引发S舜元的强烈反弹,公司及控股股东舜元投资均已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银润投资与S舜元今日同时发布公告,就晨光稀土此前与S舜元解约纠纷的仲裁结果进行了说明。2014年1月29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上述纠纷作出裁决,其核心内容为:S舜元向晨光稀土返还保证金1000万元并终止行使中行江西分行向其开具的相关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权利,同时驳回S舜元、舜元投资的仲裁反请求。 由于银润投资正在积极推进晨光稀土的借壳进程,而S舜元被晨光稀土抛弃也成定局,故该仲裁结果对两公司的影响也截然不同。银润投资表示,本次裁决将消除上述仲裁事项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不利影响以及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与晨光稀土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S舜元董事会则认为,该仲裁案违反法定程序和仲裁规则,晨光稀土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平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裁决书内容有失公正且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撤销。S舜元同时披露,公司及舜元投资均已于2014年2月7日向上海市二中院依法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并已获法院受理。如此看来,整个事件仍在继续发酵。 晨光稀土与S舜元的恩怨随着去年晨光稀土解除与S舜元的重组意向而爆发,在银润投资披露晨光稀土的借壳方案之后,更是引发了S舜元的强烈抗议。2012年4月,S舜元及舜元投资与晨光稀土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平签订《合作意向书》,约定公司与晨光稀土及黄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不过,在公司当年10月的股东大会上,其与晨光稀土的重组方案惨遭否决。2013年2月,晨光稀土及黄平单方面解除《合作意向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S舜元发出《解约函》。随后,晨光稀土方面就该解约纠纷提出仲裁申请,将S舜元和舜元投资作为被申请人,要求S舜元向晨光稀土返还保证金1000万元并终止行使中行江西分行向其开具的相关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权利,同时舜元投资向晨光稀土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等。2013年3月,S舜元和舜元投资分别提交答辩及反请求书,要求晨光稀土继续履行《合作意向书》。 不过,晨光稀土似乎去意已决。2013年11月,银润投资公布重大资产置换草案,公司将以除海发大厦一期相关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晨光稀土100%股份进行等值资产置换,交易完成后,晨光稀土将实现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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