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让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着眼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展开工作。 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查办职务犯罪是惩治腐败的直接手段。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6195件49579人,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03人,办案工作呈现力度、质量、效果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 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与此同时,进一步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高度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举报,强化举报线索管理。 现阶段职务犯罪发案领域趋利性、多变性特点突出,一些资金密集、监管薄弱、经营垄断或产业垄断的行业和领域案件高发。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法惩治和预防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投资运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支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惩治和预防城镇化建设用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及扶贫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及时介入重大生态和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严肃查办生态修复工作、环境评价、污染治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严肃查办破坏法律制度实施、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影响改革政策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正确有序推进检察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最高检即将发布深化检察改革意见,推行多项改革措施。 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国7个省份的17个检察院试点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这被外界普遍认为是检察机关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改革将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依法赋予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相应决定权,使检察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办案与定案的有机统一。”最高检政治部负责人表示。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一项关乎基础、涉及全局的综合性改革。最高检要求,试点单位要准确把握改革定位,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努力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检察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组织结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 改革将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将全体检察人员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科学分类,取消二级内设机构,整合基层院内设机构,建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 记者注意到,全面推进涉法涉诉工作机制改革、组织检察官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研究论证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广泛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都被最高检列入今年的改革重点。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改革措施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最高检要求把握改革方法步骤,加强对检察改革的总体设计、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强化自身监督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把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最高检对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013年12月3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最高检机关正式上线运行。除绝密级以外的各类检察业务的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监督和用印,都将在系统上操作,并和地方检察机关互联互通。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最高检的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系统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之间正式贯通。”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表示,这对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的部署应用将起到重大示范和推动作用。 加快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态势分析,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健全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被列为今年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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