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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2月11日讯 记者李恩树 记者今天从中央政法委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据介绍,党的十八以来,中央政法委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政法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司法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套衔接,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目前,已经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事项正在稳步推进。一是废止劳教制度改革任务在法律层面已经完成,认真做好依法废止劳教制度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在法律层面废止劳教制度后配套改革措施的衔接。二是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在全国推开,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逐步形成。三是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推动政法机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深化审务、检务、警务、狱务公开,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建立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机制,深入剖析冤假错案暴露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原因,就如何吸取深刻教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进行认真调研,研究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推进各级政法机关依法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进一步健全防止、发现、纠正冤假错案的机制。六是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定,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切实防范司法腐败行为。七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着力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完善社区矫正配套制度,加强社区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八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部署。他强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地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建好工作机制、定好工作规则,抓好统筹、抓好协调、抓好调研、抓好方案、抓好落实。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敢于啃硬骨头、敢于碰难题。要统筹兼顾,加强沟通协调,科学论证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本单位牵头或参与的改革事项,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特别是跨部门的有关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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