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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子
发表于 2014-3-1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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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能省3万,没想到还多花了2万。”日前,昌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购车合同纠纷案。
原告翟先生称,今年初,他通过网上联系到一位自称能帮他省3万元车款的汽车销售员,没想到,在此人的“帮助”下,却多花了2万元。
他感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将该男子自称的所在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赔偿。而被告却称,这位销售员并不是自己员工,不接受原告的索赔要求。
买车想省钱 上网找路子
原告翟先生称,今年年初,他想购买一辆大众朗逸1.4T款轿车。为了省钱,他通过网上联系到一位姓王的销售员。该人自称是东三旗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内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员,翟先生想买的那款车,能给出较低的成交价,全算下来能便宜3万元左右。
翟先生一开始并不十分相信,直到王某将他约到销售公司进行商谈。“我到他们公司,一看都是卖奔驰的,想着不会坑我一个买大众的。”
两人谈好有关事宜后,王某提出让翟先生先支付一万元的定金。翟先生便在该公司的POS机刷了卡,两人约定1月7日去4S店提车。
法庭上,翟先生激动地说:“要不是因为在你们公司谈了合同、刷了卡,我根本不会相信他,你们都是一伙儿的。”
被告公司法人郑先生反驳道:“他来公司跟你谈事,我们还能把你俩轰出去?再说,你刷卡的钱,我们一分没落着,全转给王某了,你凭什么告我们?”
便宜没占着 被骗多花钱
翟先生陈述,1月7日,他本打算直接去4S店提车,却被王某告知,还需要去上次交定金的汽车销售公司谈最后的购买事宜。翟先生到达后,王某以需要他支付汽车购置税及商业保险费用为由,又让他通过公司的POS机支付了9100元。“他承诺我,等我把车款全部支付给4S店后,他拿了提成,就会返给我24500元的加油卡。”
随后,翟先生与王某来到位于朝阳京广桥附近的一家4S店,在这里支付了车辆的全部购车款。随后,两人来到亚市一家汽车装饰店,由于王某之前承诺会免费赠送他包括导航、倒车影像等装饰,于是他就放心地把车放在了这里。
可第二天,当翟先生先自行来到汽车装饰店取车,原来的免费安装,却变成了收费。他与装饰店协商未果,又支付了2050元的装饰费才得以离开。“我给他打电话,他直接就说是我挨蒙了。”
此时的翟先生不得不重新回到4S店,缴纳原本就已委托王某帮他缴纳的各种税费及保险。
被告不认账 原告悔断肠
翟先生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存在严重欺诈,请求法院判返还前两次在该公司支付的共19100元钱,以及支付消费过程中的刷卡费100元,并支付一倍罚款赔偿。
法庭上,被告方表示,王某并不是自己公司的员工。让翟先生通过POS机刷卡支付费用,也只是帮王某一个忙。这部分费用已经如数转给了王某。被告公司法人郑先生觉得成为被告挺冤:“我认为原告不应该告我们公司,应该告王某。”
而原告翟先生说,他在北京交够了5年社保,又幸运地摇到了号。但为了省点钱,找到了所谓的“车虫”,没想到却被忽悠了,“我悔得肠子都青了!”走出法庭时他留下一句话:买车就得到4S店,想贪便宜肯定挨蒙。
本案将择日再次开庭。(通讯员 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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