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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子
发表于 2014-3-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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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底,合肥金三角加油站劣质油事件轰动一时,数千辆用了该加油站93号汽油的车辆趴窝。在昨天公布的省工商系统年度十大打假案例中,此案位列首位。与此同时,质监、旅游、法院、卫生、药监、烟草等我省多个系统也发布了维权典型案例。
劣质汽油案
金三角赔偿3274万
【案例】2013年4月底,多位车主反映,在合肥北二环金三角加油站加93号汽油后出现故障。短短两三天内,数千辆车先后趴窝,一时间,金三角加油站维权车主人满为患。经检验,该加油站93号汽油样品为不合格。经调查,这批劣质油从山东济南的中化工油气销售有限公司购进。金三角于当年4月26日入库的30.1吨汽油经检验,乙醇含量不达标,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超标,辛烷值不达标,硫含量超标。
【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认为,金三角销售不合格汽油的行为,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涉案不合格93号汽油、没收违法所得67714.02元和罚款1124791.68元的行政处罚。截至2013年11月底,当事人已对5076辆受损车辆进行了赔付,赔付金额3274万余元。
房屋违约案
退房及赔偿212万元
【案例】2013年9月,工商部门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王先生等6名消费者投诉。称他们通过宣传单页、户外广告等信息,于2010年10月与一房地产公司先后签订了某公寓购房意向书和补充协议书,并缴纳了27万元-29万元不等的全额房款,约定2012年12月31日交付。时至2013年8月,该公寓仍未交付,同时王先生等发现已建好的公寓与之前的图纸设计不一样,于是找该公司协商退房和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
【处理结果】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退房及赔偿协议。由房产公司全额退款并按照购房款21%-22%赔偿违约金,王某等6名消费者终于拿回总计212余万元的购房款及赔偿金。
快递迟到案
赔偿消费者2200元
【案例】2013年3月,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汪女士的投诉,称其在城区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处房产,该房产公司于2012年12月23日通过快递公司为其寄出了《业主通知书》,告知其须在12月31日前办理房产证及相关手续,如逾期,缴纳的维修基金将会有所增加。由于快递公司工作失误,导致汪女士于2013年3月份才收到通知书,因国家政策的调整,汪女士在办理产权证时多支付了2200元整。汪女士认为快递公司应赔偿多支付的2200的损失,而快递公司认为,快件只是延误,没有丢失,只能承担部分损失,在与快递公司几番交涉未果后,遂求助工商部门。
【处理结果】经调查,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将快递放在小区值班室后,擅自签收快递,导致该快递几经周折,于2013年3月份才到达汪女士手中,在明确了责任方后,依据《合同法》、《邮政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工商工作人员要求汪女士提供了办理房产证时多支付2200元的相关证明,最终由快递公司赔偿了汪女士2200元。
汽车维修案
承担经济损失并道歉
【案例】2013年10月,消费者张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在一家汽车品牌4S店维修车辆时,全额付了维修费后,却发现部分零部件并未更换,特别是CD机未更换,张先生带着疑问找到4S店,却被敷衍处理。
【处理结果】经工商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品牌车辆按照“进水车”维修标准程序进行免费检测维修;维修后消费者将车辆送往合肥品牌4S店进行质量检测;对于应换未换或者更换为非原厂件的零配件,4S店按照厂方出厂价的110%费用赔偿消费者;4S店承担消费者投诉产生的汽油费、通讯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
无证美容案
没收违法收入并罚款
【案例】2013年6月14日,合肥市卫生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陈某、李某的“美丽形象加盟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陈某、李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2013年5月21日至6月13日为多名顾客实施祛斑、脱毛等医疗美容服务,共计收费20400元;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2013年5月10日至6月13日为多名顾客提供生活美容服务,共计收费10000元;陈某、李某均为非卫生技术人员。
【处理结果】经调查取证,合肥市卫生局认定陈某、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0400元及美容仪器1台,并罚款7000元的处罚决定。(张路明、杨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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