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奎高速公路头屯河收费站处,两名执勤交警查出一辆河北牌照货车逾期未通过年审,民警决定扣留车辆,引来货车司机当场下跪。最终,民警没有对该司机进行处罚,只对其批评教育说明不审验车辆的危害性并嘱咐其尽快审车。(1月6日搜狐新闻) 逾期未通过年审的外地货车,被交警截住后又放行。据悉,在涉事司机下跪后,交警没有对该司机进行实质性处罚,只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诚然,该交警“人性化”的执法作风值得表扬,但笔者认为,“法内开恩”不值得提倡。 首先,“法内开恩”是对法律的践踏。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年审过期仍违章驾驶的车辆,民警应依法扣留车辆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外地车辆被截扣,的确会给涉事司机带来巨大的“麻烦”,但如果因此就置法律于不顾,就明显有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原则。对下跪的外地司机“法内开恩”,反映了该地个别交警法制观念的淡薄,将人情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这种“温暖”执法的背后,实质上是人治思维在暗中捣鬼。 其次,“法内开恩”是妇人之仁。“外地车”、“司机下跪”、“临近年关”等各种悲情元素交织在一起,的确能勾起恻隐之心,但这只是妇人之仁,而非治天下之仁。实际上,对其严肃处理才是真正的“执法仁心”。只有依法予以必要的惩戒,才能让涉事司机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违法行为的危险性,才能促使其树立起规则意识,避免再犯类似错误,从而彻底消除人身财产安全隐患。“司机一跪、执法一弛”是典型的舍本逐末行为,很可能会害了当事人。 再次,“法内开恩”会助长不良风气。在整个事件中,“下跪”成了最吸引眼球的焦点。为什么“司机一跪值千金”?难道“下跪”成了当前逃避法律惩处的有一道护身符不成?如果其他司机也盲目效仿,交警又该如何处理?若是继续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岂不成了儿戏?如果不予放行,是否又涉嫌有失公平?因此,该交警“法内开恩”行为,将交警部门推入了“执法悖论”的怪圈,若不加以正面引导,必发“次生灾害”。 笔者认为,要想挽回被动局面,该地交警部门需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尽快与涉事司机取得联系,督促其通过年审,并向社会公开结果。二是加强系统内部法制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防止“法内开恩”现象再度发生。 祖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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