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坐拥20亿元村官被公诉 牵出当地多名干部
原标题:中国网事:网传“20亿身家”村官被控收5千多万“好处费”
新华网深圳1月4日电 (“中国网事”记者冯璐 杨召蒙)一则广为流传的网帖称,深圳市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周伟思拥有“80多栋私人物业、20辆豪车、20亿资产”。不少网友猜测其财产来源,戏称“不要拿村干部不当干部”。 深圳市检察院2日通报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以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还牵出当地多名干部。
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前已是“巨富”,当村官后涉嫌大肆收钱
爆料网帖出现后,引起了有关部门关注。2012年11月27日,深圳市龙岗区监察局牵头区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就此事展开调查。2013年1月24日,周伟思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同时被刑事拘留,2013年2月8日被执行逮捕。因案情重大复杂,侦查羁押期限两次延长。按管辖规定,深圳市检察院将侦查中发现的周伟思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线索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后,两案合并移送审查起诉。
从深圳市检察院起诉书上看,周伟思利用不同身份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好处费的行为,分别触犯了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个罪名,涉嫌受贿罪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此外,周伟思还涉嫌单位行贿罪,金额为港币20万元。
记者了解到,周伟思是乡村里最早富起来的一位“能人”。周伟思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贩卖海鲜、青菜等摆摊生意,到开商店出售小百货,然后涉足建筑业成了包工头,从中发现了土地的价值,从而大量买地圈地、盖房出租,甚至形成了成片的商业楼和工业区。随着土地、房产在城市化发展中日益增值,在其尚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之前,其个人财富已迅速膨胀甚至成为“巨富”,并在不断增值中。
事发旧城改造,拔出萝卜带出泥
据深圳市检察院方面介绍,周伟思涉嫌受贿罪的犯罪事实为:周伟思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期间,接受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的开发及拆迁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贿赂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伙同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收受人民币4500万元,此外,周伟思又单独收受了叶某的好处费人民币400万元。
同时,周伟思被指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嫌收受好处费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其中,周伟思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为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争取开发权提供帮助,收受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好处费人民币500万元。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在建设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项目中,收受合作方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00万元。
另外,周伟思还涉嫌单位行贿罪。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为使违规建设的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多次送给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某共计港币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周伟思一案涉及面广泛,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牵出了一批案件。作为周伟思一案的主要行贿方,天基公司及其董事长叶某因涉嫌单位行贿罪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中;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某,因涉嫌受贿港币20万元,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作为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共犯,还同时涉嫌行贿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一并被提起公诉;范某作为泰德建公司的控制人,在开发龙岗区某城市更新旧村改造项目中,委托律师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某义行贿,目前,陈某义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作为范某控制的泰德建公司的委托律师,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某,因介绍范某向陈某义行贿等,目前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中。
“基层能人”走马上任,监督制约还须加强
据介绍,在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中,亦官亦商的周伟思掌握了大量信息、资源、人脉等优势,其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接受开发商补偿条件,利用其职务之便和影响力,促成该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确在一定程度上为该房地产公司的拆迁节省了大量资金,加快了该旧改项目的推动进程。而周伟思也在此过程中收受了巨额好处费。
周伟思曾是“基层能人”。“初中学历的周伟思有着敏锐的商业眼光,工作能力强,这种基层能人被村民推举为村主任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带领村民走上了致富的道路。”一位办案检察官说。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吴杰臻表示,发挥好基层能人的作用要有制度保障,既要给他们发挥能力的舞台,也要有制度约束,进一步提升村委会民主监督的力度,强化村务公开透明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