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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尹新星 两男子打着“可以购买廉租房”的幌子,伪造国家公文哄骗买房者交纳“手续费”,一年多时间70多人被骗近百万。 1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明华街派出所了解到,目前两名涉案嫌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32岁的嫌犯伊某,乌市人,无业。另一嫌犯哈某,31岁,是伊某的大学同学,落网前,是乌鲁木齐一家公司的销售员。
2012年初,伊某在乌市十七户路附近看到,有一批廉租房正在建设,挣钱心切的他便想利用“廉租房”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对于他的想法,哈某表示认同和支持。
同年3月,伊某和哈某逢人就说,自己认识关系“硬”的朋友,只需交一笔“手续费”,就能住进廉租房。
为了把假戏演得更逼真,伊某还做了不少“功课”。 他专门办了一个“接生意”的手机号;为打消受害人的怀疑,收下“手续费”后,他会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对方,并写一张“欠条”或“保证书”;另外,对于部分比较“较真”的受害人,他还准备了一些贴着假封条的档案袋,袋子里装着房产证、钥匙及从网上下载复印的《廉租房申请表》、《廉租房合格申请人通知》等材料。
身份证虽然是伊某本人的,但他并没有在身份证上的住址居住,即便受害人发现被骗后也很难找到他。
除此之外,所有出现在档案袋里的公章印、房产证和表格也都是假的,他也从没带过受害人看过房,即便拿到钥匙的受害人真的去看房,他也不担心,因为钥匙上没有标注房号,受害人只能在施工现场转转。
钱来的这么快,让伊某和哈某开心不已,前者尽情挥霍,后者则用骗来的钱开起了一家小饭馆。
对于受害人最初的催促,伊某和哈某不是以朋友正在办理、没接电话等理由进行敷衍,就是关机“玩”失踪;有的受害人发现他们不靠谱时,警告他们,“办不了就退款,否则就报警”,由于害怕对方报警,他们也只能凑钱还给对方。
能拿回钱的受害人毕竟是少数,多数受害人发觉上当受骗且寻找无果后,都选择了报警。害怕被抓的伊某索性在外面租了房子过起了“隐居”生活。
12月10日,自知无法继续藏身的伊某走进了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哈某落网。
据两人交代,从2012年3月到落网前,他们以“可以购买廉租房”为由,骗了70多位受害人,受害人交给他们的“手续费”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三万元,涉案金额近百万。
警方希望,还未来得及报案的受害人从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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