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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高淑君 杨翘名
“近两年来,我院加大涉农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查办辖区农村案件4件16人,占反贪局立案数的47%,且全部都是几个村干部结伙作案,在作案过程中发生国家干部的串案,窝串案比例高达100%。”12月31日,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周兵向《法制日报》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
“2013年的长流镇会南村委会文森村民小组组长吴逊顺等4人分3次提现345万补偿款结伙侵吞案,2012年的东山镇射钗村委会主任林维忠等二人贪污救灾补贴款案,2011年的石山镇北铺村委会主任王修光等六人贪污高达1300万征地补偿款案等。”周兵说,这一批都是有影响力的案件,呈现出结伙作案数量多、窝案串案比例高,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影响农村稳定和主要集中在重点项目的征地过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等三个特点。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必须打击、教育、预防一体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4村官3次提现345万补偿款结伙侵吞
海口市秀英区是城市、乡镇、农村的结合地,资源丰富。特别是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口城市西扩战略目标的提出,土地流转迅速,产生巨大利益,一些村官经不住金钱诱惑出现一些结伙作案,窝案串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据周兵介绍,2013年的文森村民小组干部吴逊顺等四人贪污征地补偿款345万案线索,是永兴检察室和反贪局、预防研究室联合走访群众中发现的,当时群众怨言很大准备上访。
2013年5月2日,秀英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获取吴逊顺等四人涉嫌贪污线索后,反贪局立即对该线索进行了评估,认为该线索有较高价值,遂于5月6日果断对该线索展开初查。在展开初查后,检察官为避免外界不必要的干扰,便采取了多种隐秘侦查手段。到秀英区政府重点项目办调取相关书证时,检察官不以办案为由,而以预防研究调研为由,不专门针对文森村民小组申请追加补偿宅基地补偿款一个项目,而是针对整个货运大道二期项目,让取证工作全程都在不知不觉中进行。
“考虑到长流镇政府、长流信用社有可能走漏风声,我院与秀英区纪委配合,由我院制作书证调取清单,由纪委出面调取相关书证,从而避免打草惊蛇,让犯罪分子放松警惕。”周兵说,在隐秘调取书证的同时,办案人员迅速对嫌疑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及文森村民小组财务账本全面展开调查,发现两个疑点:一是提现量大,文森村民小组2013年1月15日、16日、18日三次从长流信用社共提现345万元宅基地追加补偿款,按照村财民理镇管制度,征地补偿款的支取应该先将发放表格报镇政府审批,而该村的财务账本上附的宅基地追加补偿款的发放清单的造表时间却为1月18日,因此该发放清单应该是后来补的,甚至有可能是造假的;二是缺少分配方案,从近几年查办农村案件来看,这是极不正常的。从5月6日展开初查到5月30日立案,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
2013年5月30,该院反贪局先对吴逊顺等二人立案侦查。突破吴逊顺等二人后,联合秀英区纪委到文森村民小组进行法律宣传和政策教育,6月3日,该案共犯吴谦浩、吴志民一同投案自首交代了犯罪事实。
近日,海口秀英区检察反贪局侦结此案,该院公诉科向法院提起公诉。
伙作案多窝案串案比例高涉案金额大
“除了吴逊顺等4人侵吞345万补偿款结伙外,2011年的石山镇北铺村委会主任王修光等六人贪污高达1300万征地补偿款案等也是窝案。”该院反贪局办案检察官赵世良说,近两年他们查办的辖区农村案件4件16人,全部都是几个村干部结伙作案,然后在村干部作案过程中发生国家干部的串案,窝串案比例高达100%。
在北铺村委会主任王修光等六人贪公污高达1300万征地补偿款案中,6名现任和往届村干部联合策划实施,并向海口市国土局的公务人员行贿220多万,村干部依据贡献大小分赃作案,然后村干部和国土局公务人员串案,办案难度很大。办案人员查办该案的过程中,发现海口市国土局干部王铮、符富刚涉嫌受贿,遂借到该局调取书证的机会,发出规劝与王修光等人有不正当经济来往的人尽快投案自首的信号,不久,王铮、符富刚先后投案自首,此案才得以顺利查清。
“2012年的林维忠等二人贪污救灾补贴款案,涉案金额虽然只有5万多元,但是涉及到农民的‘救命钱’,社会影响恶劣。这些案件农民反复上访,若查处不力,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不利于农村的稳定。”赵世良称,他们收到该案线索后,根据举报内容对“五保户低保户倒塌房屋重建、涵洞水利设施建设、村民生活供水设施建设、龙州河渡口木船修建、村路照明电力改造、冬种瓜菜抢种补贴、粮食直补”等项目一一展开排查,经排查发现该村在冬种瓜菜抢种补贴方面造假骗补后,又针对该村14个村民小组一一展开调查。办案人员在不直接接触被举报人的情况下,旁敲侧击警示被举报人投案自首。被举报人林维忠等二人忍受不压力,遂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赵世良表示,上述涉农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重点项目的征地过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比如,吴逊顺等四人贪污征地补偿款案和文明村民小组组长陈施发等人贪污征地补偿款案,均发生在海口市货运大道二期项目的征地过程中。
就此,该院分管反贪的副检察长羊建民表示,面对村官涉农领域窝案串案多发的趋势,一个突出问题逐渐显露:越是权力高度集中之处,越容易成为腐败高发区。相对于个体腐败,这些一挖一窝,一牵一串的集体腐败窝案,因共同利益使涉案人员相互抱团,为身在关系网中者提供保护,打击难度更大。
说法:
从源头遏制需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从源头遏制涉农职务犯罪需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组织。首先,要将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建立到各涉农有关部门直至到村级基层组织,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加强农村普法宣传与廉政品德教育,调动群众反腐积极性。其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新动向,及时了解掌握容易诱发涉农职务犯罪的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对乡镇村及涉农管理部门干部的监督作用,消除滋生职务犯罪的隐患。 第三,要从体制机制上建立一套健全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力度,规范权力运作程序,减少权力运作随意性。
“农村重大具体事项要经集体研究决定,特别是在土地承包、转让、出租等问题上,作出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接受村民监督。”羊建民表示,对村提留、土地出租收入及扶贫、防汛、救灾、优抚等专项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财务跟踪监督机制,对国家和上级较大的支农惠农资金发放和民政救济款物跟踪监督,深入农户逐一核对,全面掌握资金使用情况,铲除滋生涉农职务犯罪的土壤。唯有如此,才能破除“上下勾结、利益均沾”的窝案串案迷局,源头减少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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