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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赵丽 通讯员丁咚
随着法槌落下,被告人刘某被带出法庭,旁听席上的家属早已泣不成声。
2013年年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非法制造发票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自2006年以来,刘某一直为北京某旅运服务有限公司代售机票,行当做久了,便有了一定的客户源。刘某每次按照客户的要求为其预订机票,订完机票后向客户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客户再拿着行程单到自己公司报销。由于从航空公司订机票有返点,刘某在帮客户订票时,还能从航空公司拿到这部分返点。
2012年11月,刘某帮客户订票时发现,从网络购票平台上购买飞机票,拿到的返点钱比从旅运服务公司订票获得的返点高,于是,刘某开始从这个网络购票平台为客户预定机票。
不过,客户拿着行程单报销时,单位都会要求提供正规代售公司出具的行程单。由于是网络购票,刘某无法提供正规代售公司出具的行程单,但为了能多赚些返点钱,他就想到买假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再以代售公司的名义将这些假行程单开具给客户,用于报销。
“2012年11月,我在互联网上找到一个网名为‘逸兔’的出售虚假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卖家,通过QQ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在被抓后,刘某如实交代了事情的整个经过。
“我分两次从对方手里购买了虚假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总计1000多张。”刘某说,“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间,我根据客户提供的航程信息,用家里的电脑制作并打印了358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提供给客户用于报销使用,另外还制作了54张行程单出售给他人。”
正当刘某沾沾自喜的时候,2013年6月20日,办案民警来到他的住处,当场查获尚未制作完成的电子客票行程单354张,其中包括已填写完信息的行程单15张,用于制作假航空运输行程单的电脑、打印机以及一袋空白假航空运输行程单。
经有关部门鉴定,刘某向客户提供的行程单以及在其家中起获的行程单均系伪造。
随后,刘某被民警传唤至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接受讯问。因涉嫌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刘某于2013年6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阶段,刘某向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自己这么做无非就是想多赚点钱,但实际算下来并没有挣多少,反倒为此触犯了法律,为此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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