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月6日电 (记者刘忠俊)“建筑面积101平方米,实得面积123平米,实得价格不足5000元。这样的宣传广告在商品房销售中早已是见惯不惊!这种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已经激起广大民众的公愤。6日,四川工商局通报称,对成都等地18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立案查处。 家住成都市青白江区的陈先生最近被开发商的“实得面积”搞得一头雾水。当初他选择“嘉和瑞景”楼盘就是因为开发商铺天盖地的“实得价3287元”的诱惑。签合同时又是按5628元每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价,让他搞不懂,甚至大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随着定金的预交或者合同的签订,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会越来越清晰的发现,“赠送面积”其实是开发商虚构的谎言,“实得面积”也并不像开发商描述的那样实实在在。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民众对开发商“华而不实”的宣传表示极大的不满和愤慨。 “我们把打击房地产虚假宣传列为今年‘红盾春雷行动’重要内容之一。”四川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相关负责人称,执法人员集中对成都及周边城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发现房地产开发商普遍存在将国家规定的阳台、露台、飘窗等本身就只能计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的部分拿来“送人情”,名曰“赠送面积”。同时,还有许多开发商在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和DM广告单上大量使用“绝对化”的语言,鼓吹本项目的增值空间和投资潜力等,煽动购房者的热情。 成都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麓山国际社区”销售现场设置了内容为“即买即收益”的户外广告,并在户型图上标注了“赠送面积”示意图,误导购房者;成都花语实业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三都汇·朝外”楼盘附近的道路上设置印有“超大赠送”内容的广告,并在户型图上标注本属于本该只计半价的阳台为“赠送面积”。四川美程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在所开发的“天府欧城”楼盘销售现场打出“青白江绝本价值高地”的户外广告,还明显在销售资料上标注“建筑面积65平方米,实得面积85平方米。实得单价仅2847元。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开发商还利用格栅结构版等方式虚构房屋使用空间,表述为“赠送面积”,达到吸引效果增加房屋销售。 目前,四川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已经对“万华”、“花语”、“美程”、“南兴银基”等1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这一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四川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将在四川各地展开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往往都是《房产测量规范》所规定的阳台、飘窗只能算半面积或者不算面积;对于开发商将隔栅、结构板作为赠送面积的,购房者应该考虑到非法搭建带来的后果。开发商“即买即收益”的说法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的十六条的规定,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不得以融资或者变相融资,不得含有升值和增值的承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房屋作为大额重要商品,大家在购买时一定冷静观察,不要简单相信推销人员的“煽动”,根据自己的需求理智购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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