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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月6日讯 记者 郄建荣 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对此,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以及农业部都表示认同。今天,三部门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表示,依据1日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只有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在会上提出,将全面摸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家底”。
据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我国肉类人均占有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禽蛋人均占有量已经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但随着畜禽养殖总量不断扩大,由此带来的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他说,一些地方盲目扩大畜禽养殖规模,超出土地、水资源等环境可承受范围,大量养殖废弃物无法被环境消纳,这种情况在人多地少的东部河网地区尤为明显,养殖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冲突日益突出。同时,大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没有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沼液不能得到有效应用,从而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
李干杰透露, 2012年,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为1099万吨和63万吨,占当年全国总排放量的45%和25%,占农业源排污总量的95%和78%。
甘藏春说,随着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各种污染事件高发多发,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有的地方盲目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导致局部地区环境不断恶化;有的地方为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随意禁止畜禽养殖。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畜禽养殖场和小区依法履行环评手续的仅三成左右,通过环保验收的仅两成多。因此《条例》提出了畜禽养殖业需依法环评的要求。
对于环评问题,甘藏春说,针对各方面反映的实践中畜禽养殖的环评范围较大、一些环评机构收费较高等问题,《条例》只要求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养殖场、养殖小区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需交纳任何费用;在此基础上,限定环评的重点内容,通过确定环评机构工作量避免其要价过高;此外要求地方政府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给予补助。
李干杰表示,根据《条例》环保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他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开展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调查摸底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尽早确定整治工作。
此外,环保部将结合环评制度改革,抓紧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商农业部对其中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名录部分进行调整。
李干杰说,环保部将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抓紧依法划定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小区的区域(禁养区),尽快拟定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这是一部‘接地气’的《条例》”,甘藏春希望,各级环保、农业等部门通过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为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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