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到底同青岛中能的合同期到哪一天终止?俨然已经成为从1月3日晚上开始的一场职业足坛转会谜案的重要证据。也许从一开始这本来就是一起不应该发生的谜案,但在有些不可思议的“环环相扣”之下,“刘健谜案”实际上拷问的是中国足球人的业界良心。 刘健为何同中能闹僵? 在这起转会事件中,刘健和他所在的青岛中能俱乐部无疑是最重要的两方。早在青岛中能还没有中超降级前,刘健就曾向俱乐部提出了离队的想法,但是中能俱乐部主要领导一直都没有正面回应过刘健。在中能效力多年的刘健也曾私下表示:“我希望能同俱乐部好聚好散,哪怕我个人为俱乐部出一些补偿也可以。”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当时刘健希望补偿中能俱乐部的金额大概在100万至200万元之间。 但是中能俱乐部方面一直没有直接面对刘健的离队申请,尤其是俱乐部的主要领导基本上和刘健之间没有任何沟通。但是在媒体披露,刘健在合同到期后,会同广州恒大俱乐部签约后,中能俱乐部的态度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那就是不希望刘健完全以自由身份离开中能,即使离开,俱乐部方面也必须有一定的转会费收入。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中能俱乐部希望从刘健转会恒大一事中至少拿到300万元的补偿金。 不过,此时已经向中国足协咨询过自己备案合同的刘健去意已决,他甚至认为,由于自己在中国足协备份的那份合同结束期限是2013年12月31日,所以从新年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是自由球员。于是,他在新年后,迅速同广州恒大签订了工作合同,恒大方面则在1月3日正式对外宣布了双方签约的消息。 无法从刘健转会一事中拿到一分钱的补偿,自然令青岛中能大为不满。而刘健在新年前后的表现,更是让中能方面和刘健之间已经不可能“好聚好散”。 恒大为何突然失声? 在刘健和中能相继对此事发表完全不同的声音后,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广州恒大俱乐部却至今仍处于“禁声状态”,这显然是一个令人值得玩味的事情。的确作为刘健转会的新东家,恒大在被中能斥责违规后,至少也应该通过公开渠道对此事进行解释,但在转会市场上一向规矩行事的恒大俱乐部却明显“有苦难言”。 其实恒大失声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在同刘健签约前,恒大一直要求刘健自己处理好同中能之间的合同,不要给恒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最后麻烦还是来了,已经公开宣布刘健签约的恒大,自然希望由刘健个人消除这个麻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恒大和中能两家俱乐部间的关系,绝非一些媒体所说的十分恶劣,相反两家之间的关系因为之前郑龙的转会,一直都很融洽。作为正在国内足坛被一些俱乐部不断孤立的恒大,自然不愿意因为刘健的转会,而失去中能这位盟友。 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恒大不愿意在刘健转会事件中“发声”,而是期待尽快在私下里解决此事,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但是,中能俱乐部突然在前天下午传真给恒大俱乐部的那份要到2017年才结束的工作合同,却让此事突然变得复杂起来。 刘健承认有“阴阳合同”,但不承认第三份合同 在中国足协的“限薪令”开始后,各职业俱乐部为了留住国脚级球员,同他们签订两份合同,也就是俗称的“阴阳合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在中能俱乐部传真给恒大一份直到2017年12月31日才结束的工作合同后,刘健也在通过自己的个人微博“奋起反击”。 刘健在个人微博中贴出两份不同的合同,并且公开承认,自己同中能签订过“阴阳合同”,一份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结束日期是去年12月31日。另一份则是同中能俱乐部实际履行的合同,结束日期是今年1月1日。两份合同都没有续约的限制。而对于中能方面传真给恒大俱乐部的那份合同,刘健表示自己从来没有签订过,更不认可这份合同的存在。 虽然这条微博仅仅存在了几分钟,便被刘健自己删除,但他旁敲侧击直指中能俱乐部合同作假的言辞,还是让这件原本可以私下解决的事情,变得十分复杂。要么是中能作假,要么是刘健说谎,这件事甚至已经超越足球层面,而是需要通过法律来进行最终判定。 巴里奥斯案律师准备介入此事 中能俱乐部方面“2017版合同”的出现,让之前一直希望私下解决的恒大俱乐部也有些坐不住了。知情人士向北青报记者透露,刘健已经通过恒大俱乐部,联系到了帮助恒大打赢巴里奥斯转会官司的意大利律师团队,负责处理自己同中能俱乐部间的转会纠纷。 近年来,在中超转会市场中,恒大俱乐部一直希望通过规矩做事的方式,在这个复杂的市场里能独善其身,恒大方面甚至极为珍惜自己的这份名声,但是在刘健谜案中,恒大显然也被逼到要么自己名誉扫地,要么让中能名誉扫地的绝境当中。如此的局面,也是当事多方都不愿意在事前看到的局面。 到底是谁在说谎,谁又视法律法规为儿戏?刘健转会纠纷正在极大地拷问着中国足球的业界良心。 还有多少份合同在飞 仅仅只是刘健的转会纠纷,大众已经轻而易举地看到了他和中能间的三份工作合同。作为媒体,我们没有义务鉴定哪份是真,哪份是假,哪份又具备法律效力。但作为媒体,我们却有义务呼吁如此的乱象应该早一天在职业足坛绝迹。 因为中国足协“限薪令”的存在,加之最近两三年间,中国足球国内球员收入的飙升,国脚级的球员拥有两份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一个普通球迷,都能通过新闻报道轻而易举地得知某位国脚的年薪数字的当下,中国足协为什么还要顽固地坚持着所谓的“限薪令”,继而间接地支持着“阴阳合同”的存在。要知道“限薪令”当时的出台背景,主要缘于公众对于足球职业球员薪水过高的不满,但现在这个莫名其妙的规定其实早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阴阳合同”,以及在刘健转会纠纷中出现的第三份合同,实际上都在严重搅乱着整个职业足球转会市场的正常秩序。几份可能都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也许将直接导致某个转会纠纷中,截然不同的几种处理结果。而事件结果的未知,则让本应简单、有效的转会市场规则,变得低效和乏力。 一个好的市场规则,能保护善良,抑制丑恶。同样一个坏的市场规则也能扬恶抑善。中超最近两年越来越火,甚至正引来越来越多的国际关注,但如果连起码的规则都漏洞百出,那么这种火爆最终降温是迟早的事情。中国足协总在说,净化足坛,抑制假赌黑。那就希望在下一个刘健事件到来之前,中国足协能从一份份飞舞在空中的亦真亦假的工作合同入手,这就是对足坛环境最基本的净化。文/本报记者 杜锐 足协仲裁委员:“阴阳合同”恶疾顽劣 刘健转会恒大受阻老东家中能,侵害国内职业足球多年的“阴阳合同病毒”再度发作。中国足协对此早有预见,协会仲裁委员会一位委员昨天表示,“对于刘健这类问题,很难断定球员或俱乐部哪方有绝对过错,问题根源在于双方都未秉承契约精神。” 由于“恒大签约刘健遭中能拒绝”事发于本周末,中国足协目前为止并没有收到调查此事的申请。但对于类似事件频出,协会内部并不感到意外。一位协会人士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刘健的事情或许是国内职业足球圈诸多劳资纠纷案例中的一例,这其实是俱乐部与球员之间合作不正规的体现。” 中国足协裁委会一位委员指出,结合之前受理的劳资纠纷情况看,俱乐部与球员在此类问题上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俱乐部希望通过所谓‘阳合同’,即送交足协备案的合同,最大限度减少手续费成本(按现行国内足球转会规定,单笔转会的5%应作为手续费上缴中国足协),这也是‘阳合同’中球员薪酬、转会费额度远低于球员与俱乐部所签‘阴合同’的原因。在阴阳合同签署的问题上,不能仅指责俱乐部不道义,球员也是这类操作的直接参与者。难道球员签订‘阴合同’都是被逼的吗?” 该委员还透露,虽然中国足协仅保护送交协会备案的“阳合同”,但由于合同有时会被质疑作假,或者球员就劳资纠纷状告到法院,因此协会很难越过行业管理范畴断案。这位委员说,“合同签字笔迹的真伪,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来断定。如果纠纷进入民事诉讼程序,那么事情解决就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协会也爱莫能助。” 谈到“阴阳合同”顽疾侵害国内职业足球,该委员表示,“其实最大的问题还是我们的职业足球不成熟,遏制这类问题的出路主要还是需要劳资双方严格秉承契约精神。俱乐部不要总指责球员无情,因为球员转会的杠杆是市场;球员也不能一面指责俱乐部一面高呼自己弱势,因为从签约前,他们就清楚阴阳合同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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