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一桩转会应该以俱乐部的公告而告一段落,但刘健的转会打破了这一常规。在恒大宣布自由转会引进刘健后,刘健与原俱乐部青岛中能之间的合同纠纷随之出现。目前恒大、中能和刘健三方都表示将上诉中国足协,请足协仲裁。 在恒大宣布引进刘健、并请青岛方面协助办理转会手续时,青岛方面表示刘健并不是自由身,双方的合同要到2017年12月31日结束,也就是说青岛中能并不认可刘健自由转会恒大。 对于青岛方面的表态,刘健表示自己并没有与中能续约,中能所出示的“到2017年年底到期”的合同,自己的签名系伪造。刘健同时向外界呈现了足球圈内流行的“阴阳合同”。当年为了规避中国足协的“限薪令”,各俱乐部往往为留住球队的大牌与他们签订两份合同,也就是俗称的“阴阳合同”。刘健在个人微博中贴出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结束日期是去年12月31日;另一份则是同中能俱乐部实际履行的合同,结束日期是今年1月1日。两份合同都没有续约的条款。 昨天,青岛中能为纪玉杰出任中能俱乐部老总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这个新闻发布会上,刘健的问题成了焦点。对于刘健公开的“阴阳合同”,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解释说:“第一份基本年薪为80万元的合同在中国足协备案后,次年刘健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留住刘健,俱乐部在原合同基础上将其基本年薪提升至260万元。”于涛还透露说:“为了留下刘健,在去年联赛结束、我们降级后,我们老板也跟刘健谈过,给他的年薪涨到了440万元,他当时还说肯定留下,愿意跟青岛足球一起打回中超,我们随时欢迎刘健回来,我们做出的一切努力都是希望刘健能留下,帮助球队在今年重返中超。”于涛强调:“我们中能俱乐部与刘健续签至2017年的合同真实存在,我也亲眼看了,所谓真金不怕火炼,我们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不过,恒大提出了质疑。首先中能传真的合同并没有必需的骑缝章;其次,合同只有第一页是新的,其他页都是刘健在足协备案合同的复印件;第三,这份合同中列出的赛季目标是中超6到8名,而中能已经降级,双方应该对原合同进行更改或补充一份中甲合同;第四,去年12月李霄鹏执教球队后,无论是李霄鹏还是俱乐部总经理都在公开场合表示必会全力挽留刘健,如果2013年10月26日就已经续约4年,为何还要挽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场纠纷等待着足协来裁定。如果中能给出的是一份真合同,那么就意味着刘健说谎欺骗足协和恒大,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的第61条,刘健会遭到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停赛、禁止转会、取消注册、禁止从事足球运动等处罚。相反,如果刘健的说法最终得到确认,中能发给恒大的是一份伪造合同,那么中能则面临罚款、禁止转会、扣分、降级、取消注册资格等处罚。另外,由于伪造合同触及国家法律,如果中能这份合同被认定是假合同,那么他们不但要遭受足协的严惩,相关人士还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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