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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透露,2013年各地税务机关和公安等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9.1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799人,查获虚假发票1.3亿份,查处违法企业8.9万户,查补收入138亿元。
2013年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依法严厉查办了一批发票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2013年5月至10月,税务总局与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营改增试点行业虚开、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制售假发票犯罪,陆续组织了3次集中打击行动,成功破获了广东省湛江“1.06”特大制售假发票案、深圳市“7.18”骗取出口退税案、江苏省泰州亿达虚开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案、重庆市利用黑客软件破解网络发票系统纳税人密码盗开发票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重点整治了“买方市场”。2013年重点加强了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营利性教育培训等发票违法问题突出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全年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8.1万户,涉及非法发票1052万份,涉票金额877亿元,查补收入107亿元,有力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税务机关还与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合作,建立治理发票违法信息协作机制,有效阻截虚假发票违法信息,并对发票违法信息追根溯源,有效遏制了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站兜**的违法行为。如广西自治区建立了发送名片、传真等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相对人黑名单库;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推行二维码查询信息,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二维码查询辨识发票真伪。
马毅民表示, 2014年,税务总局将协调有关部门,发挥各部门优势,探索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制售假发票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查处整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件;重点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的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大力整治发票“买方市场”;做好对生产、销售非法**器等设备的整治工作,切断发票违法信息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网络发票系统建设,推进网络发票试点覆盖面,提高发票管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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