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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东莞(广东)2月12日电 记者 邓新建 为确保扫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省东莞市纪委经市委批准,今天上午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四项纪律要求,全力围剿**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各类保护伞、关系网。
首先是严明政治纪律,实行“两个一律”。通知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广东省委、东莞市委关于扫黄整治决策部署上来。“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场所、充当**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其次,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成效。通知指出,要将铲除**问题作为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采取超常规措施向“黄流”宣战,精密组织,将责任明确到岗、到人,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恪尽职守。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凡在扫黄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凡是坐视不理、推而不动的,凡是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延误扫黄整治工作的,都要追究责任。
同时,严明办案纪律,做到“三个不放过”。凡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要依法办案、公正办案,严禁徇私枉法,严禁接受涉案人员及其亲属的吃请和财物。要认真落实“三个不放过”(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获不放过,上下游不查清、“利益链”不打掉不放过,“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的原则,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要深挖细查“保护伞”,全力围剿**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各类保护伞、关系网,坚决斩断**利益链,不挖出“保护伞”不收兵,不见成效不收兵。凡为不法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一律予以严肃查处。
最后,严格遵守法律,带头净化社会风气。通知提出,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为**人员说情开脱,包庇、纵容**人员或为**人员提供庇护场所,为专项整治设置障碍。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树好形象,带好队伍。广大党员干部要洁身自好,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凡有**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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