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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发表于 2014-1-1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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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否闯红灯、违章停车,将有一套统一标准来规范取证。北京市质监局近期批准发布31项北京地方标准,其中《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闯红灯、违法停车,都须拍下三幅图像,记录号牌和违法内容,才能真正认定该车辆存在违法。
《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将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适用于城市道路、公路上安装的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系统。此前曾在2011年起草意见稿时征集过公众意见。
标准规定,涉及车牌的违法,应记录同一时间机动车前、后全景图像和前、后机动车号牌特写图像;区间测速系统则要记录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的全景、特写图像各一张。
标准还对违法停车的自动记录取证做了规定,监控车辆在不允许的地方乱停乱放。此前征集意见稿中并未提及。
按规定,车辆违规行驶在专用车道,至少有一幅图像应显示该违法车的“一半以上车身”在专用车道内。就是说,违法占专用道,认定的主要依据之一,是看车身“一半以上”是否在其内。
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这些记录的每一幅静态图像,要求包含管辖区内上一级公安部门认定的原始防伪信息,防止原始图像在传输、存贮和校对过程中被人为篡改。
标准提到,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系统24小时的计时误差应不超过1秒。
■ 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相关规定
涉及车牌的违法
●应记录同一时间机动车前、后全景图像和前、后机动车号牌特写图像
●区间测速系统则要记录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的全景、特写图像各一张
除涉牌和测速外的其他违法
●采用两到三幅全景图像和一幅机动车号牌特写图像
●图像上要有车辆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等信息
●超速车辆图像还要有限速值和实际行驶速度值
闯红灯
●需三个不同位置的静态图像信息
●在违法车位于停止线前,拍摄车头位于停止线前的情况
●全部车身已越过停止线且相应信号为红灯相位的情况
●违法车驶入路口或转向时拍摄车的行驶方向(左转、右转或直行)
注:应清晰辨别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红灯信号,并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要能看到车牌号
违法停车
●在静止过程中至少三幅静态图像信息
●至少有一个位置能清晰地看到车牌号
●至少有两幅静态图像的间隔时间大于标志或标线规定的临时停车时间
占用专用车道
●至少有一幅图像应显示该违法车的“一半以上车身”在专用车道内
在违反标志、标线行驶记录上,新标准指出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系统应能记录机动车违反禁令或指示的标志、标线行驶过程中不同位置的静态图像。每个位置的静态图像信息应能清晰辨别标线,安装地点有对应标志的,应清晰反映对应的标志。
旧标准提出,记录的机动车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图像中,至少有一幅图像显示违法机动车的一半车身在专用车道内。而新标准将“一半车身”改为“一半以上车身”。同时,新标准还增加了“有限制通行时间的,应在叠加信息中标示限行时间,且机动车违法时间在限行时间内”的内容。
另外,对涉牌违法的机动车取证,新标准表示,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系统应能同时记录机动车前部、后部全景和特写静态图像信息。而旧标准只提出记录机动车前部和后部图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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